来源: 时间:2021-08-13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49号《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中国和瑞士双方将于2021年9月1日起使用新的原产地证书,证书所载的商品项数上限从20项增加至50项,将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便利。
信息来源:12360海关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