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3-05-29
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二手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携带的植物、土壤入境,日本植物防疫所发布进口二手农机的植物检疫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具体措施包括:
(1)应附有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2)二手农机应清洁干净,无土壤、植物残体、检疫性有害 生物附着,且必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上声明 “The machineries have been cleaned before export and are free from soil, pests and plant residues”;
(3)在日本植物防疫法施行条例中指定的港口及机场入境;
(4)进境时应向植物防疫站报检并接受检查。
提示相关进出口企业,此次日本新发布的措施将进口二手农机正式指定为检疫对象,进口二手农机如未附植物检疫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不符合要求将不允许入境。在入境检查时如发现携带土壤、植物残体、检疫性有害生物等,将被采取处置措施。
纳入植物检疫的进口二手农机范围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供稿单位:标法中心、大连海关、济南海关